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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剑兵

执著于对法理学视窗之内的法律现象进行学术观察和思考,注重对一切社会法律现象的描述性研究。虚心请教同仁、批评与自我批评相结合,为构建和谐的法治社会秩序而努力学习和思考。
创建日期:
2009-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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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顶] 新岁设想:如何弥补法律人的分裂?
发表时间:2012-01-26 12:02:42 阅读次数:25

新岁设想:如何弥补法律人的分裂?

——“理想法庭”如何可欲?

 

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 梁剑兵

 

摘要:我的新岁设想是:唯有引进英美法系的陪审团制度,方可弥合法律人的分裂!如果我们有了人民陪审团为法官撑腰,那么,法官的中立性和独立性才能从根本上得到实现和保障。法律人职业集团的分裂才能够真正得到弥合!再过一个多月,全国人大就要审议表决刑事诉讼法了,我和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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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顶] 我国法学能否在世界法学话语体系中占有一席之地?
发表时间:2012-01-15 16:31:17 阅读次数:29

我国法学能否在世界法学话语体系中占有一席之地?

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 梁剑兵

 

在法学研究的学术领域,如果我们将我国现代的法学学术话语拿到国际法学话语体系中去寻找自身的位置,其结果很可能是惨不忍睹的——中国法学研究,尚无任何一本法学专业期刊可以入选代表世界社会科学先进水平的检索系统,而中国的法学专著和论文也完全无法并且不能对世界上其他国家的法学研究产生任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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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顶] 当今中国刑法学家创造了“时代”吗?
发表时间:2012-01-06 20:39:19 阅读次数:63

当今中国刑法学家创造了“时代”吗?

 

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 梁剑兵

 

也不知道是哪个年幼无知的法学文人,只是枯坐书斋、读了几本近几年出版的刑法学作品,就公然将某作者吹捧为开创时代的人物,好像可以和毛润之先生、邓小平先生等媲美齐名一般,实在是让人肉麻的满地都是鸡皮疙瘩!

 

何谓开创时代?时代又是被谁开创的?历史长河中有无数的案例和实证事实可供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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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顶] 祝贺《软法亦法——公共治理呼唤软法之治》获奖
发表时间:2012-01-01 17:52:25 阅读次数:76

    2011年12月28日,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暨第二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颁奖仪式在深圳举行。由罗豪才教授、宋功德教授撰写的《软法亦法——公共管理呼唤软法之治》荣获第二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专著类一等奖。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是法学研究成果的全国性最高奖项。

《软法亦法》 - 目录
导言:作为法治化另一进路的软法之治
第一章 走出“国家一控制”法范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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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顶] 如何对“购买紧急避孕药实名制”事件进行科学分析?
发表时间:2011-12-31 09:58:56 阅读次数:57

 

如何对“购买紧急避孕药实名制”事件进行科学分析?

 

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 梁剑兵

前言

 

近几天以来,围绕着福建地方药监局制定的一项“软法”规定——购买紧急避孕药须凭身份证进行登记——引发了一次不大不小的争议。在网络上,反对者似乎占据绝大多数。当然,反对者基本上都是出于一种“警惕和不信任政府”的政治理念和自由主义价值的宣扬和喧嚣。

 

我在这里并非是想说政治不信任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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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顶] 支持“购买紧急避孕药实名制”的理由
发表时间:2011-12-30 12:41:13 阅读次数:53

支持“购买紧急避孕药实名制”的理由

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 梁剑兵

        2011,年终岁末时,因为福建某市的药监局发布一项“软法”(soft law),规定购买“紧急避孕药”要凭身份证进行登记,引得几个法学人和网民大呼小叫的说是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我倒是大大的不以为然。

       

        实行“购买紧急避孕药实名制”表面上看起来使一般公众不明白就里,其实也是有一定合理性和正当性的——起码从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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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顶] “法学幼稚病”的典型写照
发表时间:2011-12-29 21:05:56 阅读次数:54

“法学幼稚病”的典型写照

——评《吴经熊的困惑》

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 梁剑兵

 

从某种角度看,自吴经熊先生提出“中国法学幼稚”的判断之后,我们中国的法学研究,就如同中了魔咒一般,在噩梦连连的政治梦魇中浑浑噩噩了许多、许多年了——其典型表现就是,中国的法学人从来也不懂、不会将法律看做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研究对象,或者说,中国的法学人在将近一个多世纪的时代中,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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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顶] 法学人:牢骚、指斥还是科学与实践?
发表时间:2011-12-28 10:21:05 阅读次数:44

法学人:牢骚、指斥还是科学与实践

——兼评《法学研究中的批判与建构》

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 梁剑兵

 

摘要:法学是一门“贵在求真”的实践性社会科学,中国法学人只有做到摒弃形而上学猖獗的反科学思维、并反思和自我诊疗那种或者偏执于工具理论而不闻价值出路或者偏执于个人偏见和满腹牢骚的“中国文人病”,脚踏实地,实事求是,在法学理论假设、法律制度设计和法律事务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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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顶] “言者平等”是微博合理存在的主要理由
发表时间:2011-12-23 10:53:44 阅读次数:60


 

“言者平等”是微博合理存在的主要理由

 

——在正义网“首届政法微博与社会管理创新研讨会”上的书面发言

 

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 梁剑兵

 

摘要:网络微博,虽然仅仅是一个自然人在个体意义上的观点与看法表达和利益诉求平台,但是,我们不可忽视其所代表和体现的“言者平等”之原则和精神。

关键词:创新社会管理 微博 言者平等

 

尊敬的会议主席:

 

在法律博客上看到正义网关于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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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顶] 当代中国的“主义”问题
发表时间:2011-12-15 08:28:34 阅读次数:102
民本、民粹、民主:当代中国的“主义”问题
 
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梁剑兵
 
摘要:当代中国政法体制的发展来到了三岔路口。以官僚为主体的正式体制遭遇到来自民本主义、民粹主义和民主主义三方面的理念和政治袭扰。执政党以民本主义的传统政治伦理、打造福利国家的经济政策逐步形成保守的政治理念和政治体系,并获得以农民、城市普通居民为群众基础的民本主义思潮的广泛支持,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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